欧洲专利局 (EPO) 是欧洲专利组织的执行机构,该组织是一个负责授予欧洲专利的政府间机构。EPO 负责审查欧洲专利申请,帮助发明者通过单一申请在多个欧洲国家获得对其发明的保护。EPO 不属于欧盟,但根据《欧洲专利公约》(EPC) 运作。
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实践总体上正变得越来越国际化。专利法也不例外。如今,专利申请人不仅在国内市场寻求专利保护,还在海外市场寻求保护。在当今发达国家,获得专利保护的两个最重要的地区或许是美国和欧洲。因此,任何获取和执行专利权的策略都应考虑这两个地区的法律和实践。
过去20年,欧洲在专利法律和实践方面经历了一些最显著的发展。1978年,欧洲专利体系的建立,包括其新法(《欧洲专利公约》)及其集中处理专利申请的程序(由欧洲专利局负责),标志着欧洲和非欧洲从业者专利实践的巨大变革的开始。欧洲专利体系,尤其是欧洲专利局的成功,产生了诸多影响。欧洲专利制度作为获得专利保护的途径,日益受到欧洲和非欧洲公司及个人的青睐,几乎每天都有越来越多的专利权生效。此外,欧洲专利制度在专利授权后18个月和授予专利时都会公布专利信息,这使得欧洲专利局成为当今世界上最重要的法律和技术文献出版商之一。
现有的大量欧洲专利出版物正是专利检索人员进行研究的工具之一。因此,如果要最大限度地利用这些工具,了解这些不同文件的公布方式以及管理这些文件的法律和程序至关重要。此外,作为合法的专利文件,这些文件也构成了行动自由的障碍。因此,它们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通常是一个重要问题。对于需要收集欧洲专利有效性信息的专利检索人员来说,了解管理有效性的法律以及提出有效性争议的程序也至关重要。